访学进修

访学进修

北京大学2026—2027学年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招生简章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学科的带头作用,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提升兄弟院校师资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北京大学2026-2027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来校研修。

        本学年的研修项目涵盖了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以下简称:骨干访问学者),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的“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少数民族特培项目(以下简称:人社部特培),以及自主招生的一般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项目。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大学启动 “鲲鹏计划”试点工作。

        相关事宜如下:

一、 接受对象和申请条件

我校接受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教学和科研的相关人员。

  • 委托培养的访问学者项目

    (1)骨干访问学者

    骨干访问学者是指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选派的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只接受武汉中心推荐的名单,并择优录取,最终结果由武汉中心对外公布。录取的骨干访问学者可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资助费用可抵扣部分学费。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人选名单落实培养任务。

    (3)人社部特培

    我校根据人社部遴选的人员名单落实培养任务。

  • 一般访问学者项目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 进修教师项目

    接受对象为国内高等学校、军校和党校在职教师、国家教科文机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的专业方向基本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专业方向一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部进修
    及国内访问学者

    相关工作请关注北京大学医学部进修访学管理平台, https://fvs.bjmu.edu.cn/dynamic,和微信公众号“北大医学继续教育”,联系电话:010-8280269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 100191。

  • 鲲鹏计划

    北京大学鲲鹏计划(中小学优秀教师北京大学访学项目),接受对象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优秀教师、校长、园长及教研员。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负责学员遴选,牵头实施培养工作。

    相关工作请关注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网站继续教育栏目:https://www.gse.pku.edu.cn/skfw/jxjy/pxbgsgk/index.htm ,和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10-62756099;邮件:taoran@gse.pku.edu.cn

二、 培养方式和要求

❶   全脱产学习,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学校进行访学和进修。

❷   访问学者以参加北京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由导师协助制订访学计划,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❸   进修教师进修期间需选修4至8门课程,不得跨系选课。选修课程需参加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进修证书》。

❹    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北京大学各项规章制度,需秉持优良学风,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

三、收费标准和研修期限

培训费将在录取后,统一通过北京大学官方收费平台缴纳。

培养类型

收费标准

研修期限

备注

骨干访问学者

20000元/人/学年

一学年

(2026年9月-2027年6月)

该标准未扣除

教育部资助额度

一般访问学者

20000元/人/学年


进修教师

18000元/人/学年


鲲鹏计划

20000元/人/学年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❶系统申请

1. 申请人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北京大学接受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工作管理规定》所述内容后方可提交申请;

2. 申请网站:https://jxfx.oce.pku.edu.cn/index ;

3. 申请及初审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

4. 申请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和电子邮箱正常使用,以便接收审核通知;

5. 导师课题目录参照《2026-2027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

❷初审结果查询

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初审未通过者,请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符合条件者可重新提交申请。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可进入复审申请环节。

❸复审申请及复审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报名系统提交复审申请和复审材料,并邮寄纸质版复审材料。复审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5月22日(纸质材料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复审材料清单
骨干访问学者复审材料要求
①申请表原件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双面打印。需完整填写专家推荐人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和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工作证明原件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人事部门盖章)。
③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人事部门盖章)。
④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⑤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复印件由国家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的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
⑥学术成果介绍提供本人近期学术成果介绍一份(A4纸打印,不超过5页),供导师审查。
⑦体检报告2026年1月1日以后的体检报告(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二级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个人健康体检报告,项目可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
复审材料装订及邮寄要求
装订要求  前5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6、7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邮寄。
邮寄要求  只接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的材料。

❹录取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日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请自行下载 《入学须知》。

申请人按《入学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❺其他注意事项

1. 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进修访学资格。

2. 申请人所提交的照片,将用于北京大学出入校人脸识别系统。具体要求: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露出额头和双耳,不戴眼镜,不得使用美颜、浓妆或PS处理的照片。

3. 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不予接受。

4. 北京大学只通过继续教育部网站:https://ce.pku.edu.cn/fxjx/zsjz.htm及微信公众号“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发布招生信息,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相关工作。

五、其他

❶访问学者、进修教师需自行安排来校进修访学期间住宿。

❷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  张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燕园大厦705室

邮 编:100871

电 话:010-62760832

E-mail:zh333@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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