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办好“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继续教育,鼓励创新,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励办法》《北京大学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办法》,学校设立了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办学单位”和“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精品项目”两项集体奖项,“北京大学继续教育教学优秀奖”和“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继续教育)” 两项个人奖项,旨在表彰奖励在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办学单位、项目组、教师和工作人员。
2025年度继续教育表彰奖励具体申报评审办法说明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北京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办学单位
1.本奖项面向校内二级办学单位,校本部评选不超过两个,医学部评选不超过一个。
2.本奖项奖励金发放至单位。
3.参评单位须模范执行学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管理规范;
(2)团队素质高,凝聚力强;
(3)本年度在资源建设、课程研发、项目推广、质量管理、教学服务、教育教学研究或后勤保障等某个或多个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本年度在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成效显著;
(5)本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二)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精品项目
1.本奖项校本部评选不超过10个,医学部不超过5个。
2.本奖项奖励金直接发放至项目组成员个人。每个项目的完成人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开发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等,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须为实际参与项目并承担主要工作的人员,未参加该项目实际工作的人员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名单将在评选结束后公示。项目完成人本年度须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3.参评项目须符合学校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单独立项并在2025年度结业,管理规范、教学效果好、督导及学员评价高,且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1)办学层次高,在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和发挥积极作用;
(2)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或扩大国际化影响等方面表现突出;
(3)卓有成效地开展面向行业、部门的职业和岗位培训, 在促进行业发展或校地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4)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将教学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有力促进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转化;
(5)利用教学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6)项目设计具有创新性,在品牌建设和塑造继续教育核心竞争力方面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三)北京大学继续教育教学优秀奖
1.本奖项面向北京大学在职或离退休教师,校本部评选不超过10人,医学部不超过5人。原则上2023年度和2024年度获过该奖项的人员不参评。
2.申请人应选择1至2门课程作为支撑材料参选,且每门课程2025年度校内继续教育授课累计不少于20学时。申请人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3.本奖项奖励金直接发放至教师个人。
4.申请人应具备高尚师德师风。作为参选支撑材料的继续教育课程,应符合国家和学校对课程的有关规定。督导、学员评估结果优良。并符合下列特点:
(1)坚持立德树人,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过程中;
(2)课程内容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3)教学方法新颖,针对教育对象特点和人才培养需求,运用先进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
(4)推广、应用已有教学研究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促进学科发展。
(四)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继续教育)
1.本奖项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具有热诚和投入精神,教学管理规范高效,师生评价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并作为教学管理人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申请人应为在我校继续教育管理岗位及教辅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学管理人员(含合同制人员),学校现职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原则上2024年和2025年获过该奖项的人员不参评。
3.申请人应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能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管理任务;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教学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服务意识强,受到教师学生广泛好评;无工作失误或教学事故。
4.本奖项的奖励金直接发放到个人。
5.本奖项详细评奖及申报要求请参考《2026年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工作通知》(2026-3-26)
二、具体安排
(一)申报名额
精品项目限报不超过本单位2025年度结业项目总数的3%,至少可报1个项目;教学优秀奖由教师授权一个办学单位代为申请,每个办学单位申报该奖项数量不限。
(二)申报渠道
1.“优秀办学单位”“精品项目”“教学优秀奖”三个奖项采取线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各办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填写对应申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表PDF扫描件及相关附件通过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中 “评奖评优” 模块提交。经申报单位主管领导线上审核通过后,统一推送至继续教育部连俊芳老师处。
2.“教学管理奖”通过教学奖励系统(https://jxjl.pku.edu.cn/)——选择“北京大学教学管理奖(2026)-继续教育”,申报用户名密码同校内门户;也可通过校内门户登录(搜索“教学奖励”跳转)。
3.医学部各办学单位和个人向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16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评选过程
校本部奖项由继续教育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选。专家组根据书面报告材料,参考督导及学员评估结果,进行打分,确定初评名单。评审涉及专家个人利益时,专家应当回避。
医学部奖项由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组织评选工作。
(五)评选公示
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负责统筹组织全校继续教育系统的评选工作。确定初评名单后报送教务长办公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获奖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公布获奖名单,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联系人
继续教育部 连俊芳,电话:62751458,邮箱ljfang@pku.edu.cn
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胡玮,电话:82802692,邮箱huweibeiyi@163.com
附件:

1 2025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教育优秀办学单位申报表.docx
2 2025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教育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x
3 2025年度北京大学继续教育精品项目申报表.docx
继续教育部
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2026年3月25日